一、 贯彻学院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校区内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 对各部门治安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 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 指导学生安全的组织工作,收集治安信息,掌握治安动态。
五、 负责外来人员、商服网点、基建工地的治安管理。加强校区综合治理和周遍环境的治理工作。
六、 负责门卫和更夫的培训、考核和违纪处理。
七、 检查各部门值班值宿工作。
八、 负责学院重要活动的安全警卫执勤工作。
九、 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学院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做好重点人口、违法人员的帮教、考察工作。
十、 负责处理校区人员发生的治安案件,认真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工作。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