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警钟长鸣 | 政策法规 | 安全常识 | 意见投诉 | 管理登录
关于做好学生公寓防火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提高广大同学的安全防火意识,消除学生公寓内的安全隐患,杜绝火灾等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因火灾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现通知如下:

1、天气多风干燥,正值火灾多发季节。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消除火灾隐患,请各系辅导员督促本系学生将各自寝室房间内的杂物清理干净,今后不得再存放。此工作由各组织进行并监督落实责任人

2、请所有学生务必对火灾的危害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为了自身及其他同学的生命,请自觉遵守学院的相关规定,同时主动杜绝下列行为:
   在公寓楼内吸烟或随意丢弃烟头;
   在公寓楼内焚烧物品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存放、使用违章电器;
   乱拉、乱接电线 ,破坏配电设备
   燃放烟花爆竹或燃点蜡烛;
   移动、破坏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
   乱停、乱放自行车,堵塞消防通道;
   随意向楼外抛弃各种废弃物。
3、请广大同学配合学校做好下列工作:
   相互监督,主动制止危害广大同学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良行为;  

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献计献策,与学校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爱护公寓楼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

4、为了广大同学的身体健康,学院提醒各位同学及时清除宿舍内的废弃物并保持室内卫生。

凡有下列行为者,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作相应经济赔偿外,还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一、凡在学生公寓内私拉电线或以其他方式偷电者;

二、凡在学生公寓内存放或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夹、等违章电器(或发热为主要功能)者;

三、凡在学生公寓内点蜡烛、焚烧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者;

四、凡在学生公寓内存放或使用酒精炉、煤油炉、卡式炉等加热灶具者;

五、随意动用、损坏消防器材和配电设施或其他安全设施者;

六、学院倡导在学生公寓内禁烟,凡在学生公寓内吸烟造成安全隐患者;

七、凡在学生公寓内存放酒精、汽油、煤油、硫酸等危险品者。

近期院保卫处联合舍务科在学生公寓将组织一次大规模的防火排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

保卫处 舍务科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