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确保“五一”假期安全,根据《在全校开展“安全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哈石油校发〔2019〕3号)日程推进安排,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唐懋滨(副校长)
副组长:刁子文(保卫处处长) 庞道晶(校办副主任)
成 员:宁晶、宋旭、王永辉、李洪华、马宝贵、纪晓瑞、高琦(后勤集团电工2人)、保卫处全体、各二级学院书记。
党委宣传部负责此次大检查的影音拍摄及新闻报道工作。
二、检查时间:
(1)学校检查时间:2019年4月28日上午9:00。
(2)各部门在“安全月”日程安排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于4月28日前对自检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建立清单并立即整改,同时记入隐患台账。
三、检查内容
(1)各部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是否按要求制度上墙。
(2)各部门“安全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主题教育、各二级学院是否进行疏散逃生演练(现场查看佐证材料)。
(3)各部门管辖内的办公室、库房门窗是否牢固,公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用电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4)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源线的现象,是否存在使用违规电器的现象。
(5)贵重教学仪器的使用和保管是否符合安全防范要求,集中保管的,是否已经入库,门窗是否牢固。
(6)危害人身安全的部位是否存在。
(7)各办公室内电脑、饮水机无人时是否关闭。
(8)对返乡、外出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四、检查要求
1、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2、检查后要将检查结果汇总,认真总结不足,制定下步工作办法,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最大限度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就地整改,为学校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环境。
3、此次检查情况作为“安全工作责任状”考核内容列入年度总评。
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