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院校志愿,省招考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几次不同投档比例的模拟投档后,由招生院校确定投档比例,再分别将文史类、理工类达到省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政策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投档时,依次由计算机逐个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五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投档,就不再检索B、C、D、E院校志愿;如果考生A志愿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本批次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投档后是否录取及录取到哪个专业由院校决定。
平行志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分数优先。在检索考生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文史类或理工类)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检索时,先检索排在第一位考生所填报的五个院校志愿,依志愿顺序确定志愿投档。再检索排在第二位考生所填报的五个院校志愿,依志愿顺序确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
2)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五个院校志愿仍有逻辑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五个院校志愿时,是按逻辑顺序即A、B、C、D、E院校依次进行的。当考生总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A院校投档条件时,该生即被投到A院校。
3)一次性投档。即按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逐个检索完所有应被检索的考生志愿后,一次、同时、全部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各招生院校。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后续志愿,因此,对于考生来说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因五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被院校退档,该考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特别指出,一次性投档后,个别院校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专业受限等考生较多,退档后出现计划缺额现象。但是,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模式,无法进行即时补投档,考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只能在征集志愿时补足缺额。
2.2015年我省有哪些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经省招委会决定,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在文史类、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A段、本科第二批次A段、本科第三批次A段、高职(专科)批次A段及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以上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A段均设5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本科提前批次、本科第一批次B段、本科第二批次B段、本科第三批次B段、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B段和艺术类、体育类所有批次录取院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仍设一个或两个院校志愿,仍按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招生。
本科第一批次A段录取院校类别为:重点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专业。本科第一批次B段录取院校类别为:重点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第二批次A段录取院校类别为:一般本科院校。本科第二批次B段录取院校类别为:一般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本科第三批次A段录取院校类别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本科第三批次B段录取院校类别为: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高职(专科)批次A段录取院校类别为: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B段录取院校类别为: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
3.与“梯度志愿”相比,“平行志愿”有哪些变化?
“平行志愿”最大的变化在于其投档模式从过去的“志愿优先” 转向“分数优先”。
多年来实行的“梯度志愿”,是指考生填报在同一批次中的不同投档时间段的院校志愿。不同投档时间段的院校志愿,按其先后顺序,一般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投档时,是按照考生的第一、第二志愿顺序,由计算机先在第一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待第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在第二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及录取。比如说,在某个批次中,假设考生可以填报2个志愿,这2个志愿要分成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先投第一志愿。此时,省招考办在达到同批次省控线的考生中,将报有该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排队,再根据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到低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未能投出,或投出以后被院校退档,则要等待第二志愿投档。如考生第二志愿所报院校未满额,考生成绩又能满足第二志愿的院校投档条件,则投档。“梯度志愿”模式强调的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强调的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将同一科类(文史类或理工类)批次省控线上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按考生的排序,从高到低逐个地检索考生所填报的A、B、C、D、E院校志愿。分数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分数在后的考生必须等分数在前的考生检索投档结束后才能检索投档。也就是说,分数高的考生始终比分数低的考生优先选择院校,只有等分数高的考生检索结束后,才会检索下一个分数的考生。在检索考生志愿时,必须严格遵守志愿的先后顺序,即A、B、C、D、E五个院校志愿的逻辑顺序依次检索。如果符合A志愿的院校投档条件,则他的档案锁定在A院校,如不符合,则检索B志愿院校,依次类推。考生总分一旦符合顺序在前的志愿院校投档条件,则后续志愿不再检索。
4.“平行志愿”是如何投档的?
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省招考办将模拟投档的结果以信息交互的形式通知招生院校,院校以此为依据确定投档比例。省招考办按招生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正式向招生院校一次性投档。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全体考生分科类(文史类或理工类)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根据考生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B、C、D、E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比如,我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均设置了五个平行志愿,理科考生张某高考文化课成绩650分(已达到本科一批省控线),没有照顾政策分,他的总分就是650分。在投档前,省招考办要对全省理科考生从高到低排序,假如张某的排序是118位,那么,在本科一批A段投档时,当计算机从高到低检索到第118位时,张某所填报的五个平行志愿按其逻辑顺序将被依次检索,这时将出现六种情况:
第一,张某的总分符合A志愿院校投档线,则张某的电子档案投档到A志愿院校,这时,B、C、D、E志愿院校的投档线高低不起作用,其志愿也不再检索。
第二,张某的总分未能达到A志愿院校投档线,但达到了B志愿院校投档线,则投档到B志愿院校,这时,C、D、E志愿院校的投档线高低不起作用,其志愿也不再检索。
第三,张某的总分未能达到A、B志愿院校投档线,而达到 C志愿院校投档线,则投档到C志愿院校,这时,D、E志愿院校的投档线高低不起作用,其志愿也不再检索。
第四,张某的总分未能达到A、B、C志愿院校投档线,而达到D志愿院校投档线,则投档到D志愿院校。这时,E志愿院校投档线高低不起作用,其志愿也不再检索。
第五,张某的总分未能达到A、B、C、D志愿院校投档线,而达到E志愿院校投档线,则投档到E志愿院校。
第六,张某的总分均未能达到所报的五个志愿院校投档线,则张某的五个平行志愿无法被投出,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5.什么是“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是指投档给院校的考生中,因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均,并有考生不同意专业调剂录取,招生院校按专业录取出现某专业不能满额,允许院校在招生计划数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调阅考生档案。增加后投档总数与原计划数的比值为投档比例。
投档总数即为投档比例乘以招生计划数。如某院校在我省招生计划为60人,如确定投档比例为1.05,则最多可以投档63人,虽然有63人被投档,如果院校不增加招生计划,仍然有3人会被退档,不能被录取。所以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与梯度志愿投档录取一样,招生院校投档和录取的比例不是按100%对等进行,均为差额录取,均存在退档风险。
6.分数达到省控线为何没有被录取?
对达到省控线的考生,如果没有被所报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及录取,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没有投档。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划定的批次省控线上考生人数将多于批次招生计划一定比例,批次省控线上低分段考生,如果其总分达不到所报的五个志愿院校投档分,其志愿无法被检索,其电子档案也就无从投出;二是投档后退档,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条件受限、处于投档线边缘且录取名额已满等原因,被所填报院校退档。没被录取的考生还有参加接续进行的“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征集志愿也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公布的征集志愿是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
7.“考生总分”是什么概念?
考生总分是考生文化课成绩加上照顾政策分后的分数。它是向院校投档的基本依据。比如,某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586分,如果他具备享受10分的照顾政策加分资格,就会在586分的基础上加上他的照顾政策分,这样,他的总分就是596分。对考生总分相同的考生还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再排序后投档。
需要特别指出,各项照顾政策只规定照顾投档,是否被照顾录取需经招生院校审查决定。因此,凡具有享受照顾政策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慎重对待自己的照顾政策分。一定要在填报志愿前,认真研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一定要掌握所报院校是按文化课成绩还是按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政策分)分配专业及决定录取的,一定要通过招生院校网站查询、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了解清楚、明白。如果招生院校仅按文化课成绩分配专业及录取,就须按自己的文化课成绩填报志愿,避免高报高投而退档;如果招生院校按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政策分)分配专业及录取,就可按考生总分适当提高档次填报志愿,切勿“糊涂”填报,影响投档和录取。
8.考生总分相同怎样投档?
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并投档。
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综;若文综再相同则看数学。
理工类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综;若理综再相同则看语文。
我省高考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投档录取,采用教育部研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系统软件。考生成绩的排序、检索、投档过程,完全由计算机按照录取程序自动生成,整个投档过程无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有效保证录取的准确性、公正性。
9.特殊类型招生如何投档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对象,一般指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等。报考高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省“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集中公示。符合相关高校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填报相关特殊类型招生高校志愿。省招考办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录取,原则上于本科一批次前完成录取。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省招考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参加本科第一批次A段及以下批次录取。因此,这类考生,需在填报本科第一批次A段及其他批次志愿的同时,选择填报或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或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员院校志愿。
10.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是否过时?
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强调“分数优先”,有的人就认为,今后高考录取只要分数考得高,其他就可以不管了。其实,这是片面的。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不仅是我们过去一贯坚持的原则,而且也是我们现在和将来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按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院校要看考生的成绩,同时也要参考考生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其他方面的能力。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考生总分成为决定投档的重要因素,投档时,院校首先从智的方面择一次优,但院校在择优录取过程中,仍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如果考生思想品德或身体方面有严重缺陷,即使分数再高,院校仍然有理由拒绝录取。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推出,是为高校更好地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提供了条件,也更能体现招生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