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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黑龙江省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集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通知》(黑教师函[2013]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黑龙江省优秀教师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成立学院评选领导小组

长:王玉文

副组长:秦成方

员:丁福庆

二、 评选对象

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三、 评选条件

黑教师函[2013]47号文件(附后)

四、 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优秀教师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1、各部门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于46前将本部门推荐人选材料上交到学院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

2、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上报材料进行评议,最终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后推荐两名优秀教师至教育厅,并将拟上报省教育厅的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内一旦发现预选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问题,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太阳成集团tyc151cc组织人事部

201335

上一条:关于评选我院2013年省高校 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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