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委,省直各单位,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6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全省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及工艺美术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及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13日(正高、副高、中级),逾期不予受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 学历毕业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合同)及现工资兑现审批表;
3. 任职以来个人工作业绩的论文、论著、教材、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等;
4. 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和流动人员须提交《审查表》;
5. 个人信息确认表(平台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人员名册(附件4)。
上述序号1—5的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无效。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全,《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1. 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18年9月1日算起。
2. 从今年开始,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政策规定,评审标准中有明确聘任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按照国家“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政策要求,各地各部门应合理控制事业单位推荐参评高级职称人员数量。今年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工程正高级职称数额,原则上继续按照2016年度核定的数量执行。实行自评直聘的单位要严格落实聘用政策,按岗位空额直接择优开展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也应科学合理实行总量控制。
4.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和衔接机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并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体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执行。
5.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要求,从事工程技术或技术辅助工作且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对应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须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附件5)。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本着“评以致用、评用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职业发展需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6. 从今年开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中被单位选派到基层开展技术推广、项目帮扶和指导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年度单独核定高级职称指标(不占用人单位指标),按规定程序单独组织评审;对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7. 严格执行申报材料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对学历、经历、岗位聘用、申报渠道、业绩成果、能力水平等申报材料造假抄袭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推荐要求、履行推荐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制度,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违规推荐的要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1. 申报正高、副高级人员需将个人信息确认表、学历学位证书、现职务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任证书、合同(含工资兑现表)及学历破格表(或同级改职、流动人员表)等处理单独成册。
2. 学历破格。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答辩,答辩合格者方可参评,答辩未通过人员不能参加评审。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系列申报人员的答辩时间、地点及评审的有关事宜可查询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hljiic.gov.cn)。
3. 职称评审具体信息录入、审核、报送和接收,均须通过平台办理。所有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均须在网络平台填报,自行下载打印。部门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个人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976520。
4. 附件1至附件5请在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hljiic.gov.cn下载。
报送材料地点:远达商务酒店(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169号,革新街与海城街交口处)。
联系人:王启丽 联系电话:0451—82296446
附件:
1. 专业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3.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人员名册
5.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