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8年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定职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中级职称定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需同时获得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获得者),所学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能够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
(四)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不授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五)未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在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可按管理权限直接授予相应的任职资格。
(六)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聘期内,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八)具有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或具有相关企业(行业)培训经历。
二、申报材料
(一)《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第二页“基层单位意见”“单位主管部门意见”请勿盖章,一式两份,);
(二)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原件;
(三)身份证原件;
(四)二寸彩色照片1张;
(五)参加教师专业定职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六)参加律师专业定职的人员,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原件。
(七)相关专业、行业工作经历证明、行业培训经历。
(八)《2018初级、中级定职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5358577@qq.com
三、申报时间
2018年7月6日-9日 材料收集、审查阶段。
2018年7月11日 材料送审
附件:
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2、《2018初级、中级定职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