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151cc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一、凡本校教职工、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及一卡通到图书馆总借还书处办理借阅卡注册,每人仅限注册一张借阅卡。本校临时工作人员须填写办卡申请并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章,交纳100元押金后方可办卡借书,每次限借定价不超过100元的图书1册。
二、读者须凭本人已注册借阅卡刷卡进馆、办理借还书等相关手续,借阅册数无限量。馆内期刊、报纸、工具书仅供阅览不外借。
三、借阅期限:教职工为60天,学生及临时工作人员为30天(寒、暑假、国家法定假日借期顺延)。
四、读者请按期归还所借图书。读者因需要可在所借图书到期前续借一次(只能续借一次),由续借之日起计算续期,教师续期为60天,学生及临时工作人员续期为30天。
五、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污损、缺页、换页、涂画等,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书者承担责任,按本人损坏图书予以赔偿。
六、读者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外。如携带出馆外,视为偷窃行为。偷书按书价的10倍以上罚款,停止借阅权限1年,视情节通报本人所在院系。
七、图书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冒借、代借。使用他人借阅卡一律取消借阅资格。冒用他人丢失的借阅卡借书,按窃书处理,按规定处以罚款并通知所在院系。
八、读者应妥善保管借阅卡,如借阅卡遗失,应立即到总借还书处挂失,借阅卡挂失前如被他人利用冒借图书,所有被借图书及产生欠款由失卡人负责赔偿。补办新卡注册后,原卡宣告作废。
九、本馆已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情况,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收到催书单后应立即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