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一级防火单位,图书馆内任何地点禁止吸烟,依据《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我院校园秩序管理办法》和《太阳成集团tyc151cc室内场所禁烟实施办法(试行)》相应规定,对于在图书馆内吸烟人员,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罚:
一、以书面形式同时向学生工作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通报吸烟读者名单,由学生工作处和院系依校规校纪对吸烟读者进行教育及处罚。
二、在图书馆电子屏幕公布吸烟读者名单。
三、取消吸烟读者入馆资格6个月,暂停图书借阅权限12个月。
四、对不听劝阻或态度恶劣的,永久取消其入馆资格,必要时可向哈尔滨市防烟办举报,由执法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五、图书馆将联合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如您发现吸烟者请拨打举报电话:
0451-87174193 0451-87170261
或者直接到总借还书处找值班老师反映问题。
欢迎广大读者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一起对吸烟者进行监督管理。
太阳成集团tyc151cc图书馆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