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51cc委员会
哈油团发[2021]21号
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151cc学生社团年审制度(修订)》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现将《太阳成集团tyc151cc学生社团年审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按照方案,认真落实。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151cc关于组织开展学生社团年审制度的方案》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51cc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共青团哈尔滨石油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151cc学生社团年审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及《太阳成集团tyc151cc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哈石油党发〔202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团活动,加强社团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按照《太阳成集团tyc151cc学生社团年审制度》哈油团发(2020-28号)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实施社团年审制度,正确引导社团发展,打击和取缔违规违纪的社团活动,推进学生社团规范有序化发展。
第三条 接受年审是学生社团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社团成员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各学生社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年审时间、年审内容和年审要求,认真履行接受年审的职责,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年审的材料。
第四条 学生社团管理部负责组织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年审评议审核工作,将评议审核结果提交太阳成集团tyc151cc党委进行审核通过。团委负责具体落实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年审评议审核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登记注册备案的所有学生社团。
第二章 年审内容
第六条 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变更情况。
第七条 年度活动清单、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第八条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第九条 星级社团评定(每年6月末完成)。
星级社团是在所有时间评判社团实力的重要、科学的依据,将在评选当年任何活动场合中作为展示社团的方式。其评选标准如下:
一星级社团:总评成绩在60-65分之间,包含65分;
二星级社团:总评成绩在65-75分之间,不包含75分;
三星级社团:总评成绩在75-80分之间,不包含80分;
四星级社团:总评成绩在80-90分之间;不包含90分;
五星级社团: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包含90分。
第三章 年审标准
(一)学生社团管理部考核成绩(80%)
1.学生社团建制(40分)
此部分包括社团基本建制(5分)、内部建设(5分)、内部会议记录(5分)、干部培养(5分)、社团档案(5分)、年度发展计划(5)、社团活动参与度(5分)、社团换届(5分)八个方面。
2.学生社团活动资料(20分)
此部分包括各项活动申请表及策划书(8分)、活动质量(以活动相关资料为依据)(3分)、活动质量(以活动相关资料为依据)(3分)、活动记录(2分)、活动方案及总结方面(5分)。由学生社团管理部内部所有资料整理。酌情给分。
3.考勤(10分)(本项由学生社团管理部负责)
此部分包括社团例行会议与临时会议,其中负责人例会与临时会议无故缺一次扣1分,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无分数。
4.其他(10分)
(1)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社团(10分)
(2)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社团(8分)
(3)在社团文化节受到表彰的社团 (6分)
(二)社团上交资料(20分)
此部分要求各社团依据自己社团内部所有资料进行整编,对本社团活动照片文字视频等进行收集,并且作出整理。所有资料交至学生社团管理部以后,按社团类型集中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具体参照《太阳成集团tyc151cc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执行。
(三)附加、扣分项(不在满分100分之内)
1.活动被省级报道或奖励的,并且能够拿出证明(如新闻报道的频道及时间或报刊,以实物为依据)(15分)
2.活动被市级报道或奖励的,并且能够拿出证明(如新闻报道的频道及时间或报刊,以实物为依据)(9分)
3.活动被学校报道或奖励的,并且能够拿出证明(如报刊,以实物为依(3分)
4.社团文化节获奖
(1)社团文化节获一等奖(6分)
(2)社团文化节获二等奖(4分)
(3)社团文化节获三等奖(2分)
注意事项
1.在《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期间,任何社团对本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管理部共同商议后,可在细则中进行添加或删选。
2.《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版中,未包含赞助商相关条例,赞助商相关事宜,以学校制度为准。
3.《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期间,各社团成员均有监督与举报义务。
4.具体评分结束后,需社长签字确认分数,如有异议,可提出疑点,由同类型社团社长与学生社团管理部工作人员共同审核,并重新评分。每社团原则上只允许提出一次异议。
5.《星级社团标准及评比细则》试行期间,如出现社团社长或社员与学生社团管理部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视为放弃社团参加星级社 团评选。
6.其他突发情况处理,参照《哈尔滨石油学院社团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年审结果
第十条 参与年审的学生社团,根据不同情形做以下处理: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予以强制注销;情节较轻者,勒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其3至6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整改期限到达后学生社团应向学生社团管理部提交整改报告,学生社团管理部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出具最终决定。若整改仍不合格,予以强制注销。
2.对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只有进行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方可继续开展活动。对运行情况良好的社团,可在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表彰激励。
3.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3至6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
4.对社团负责人不明确,未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会员登记,内部管理,内部建设存在问题,社团负责人侵占,私分,挪用学生社团资产,年间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勒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予以强制注销。
第五章 年审时间
第十一条 团委负责具体落实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年审评议审核的相关工作,每年1月和7月完成社团注册登记工作,每年6月初组织开展社团年审评议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太阳成集团tyc151cc所有学生社团。太阳成集团tyc151cc各学生社团参照本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本方案自公布日起生效,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51cc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