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院共青团工作的顺利实施,掌握各级团组织的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布置共青团的工作,增强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例会制度
一、各系团总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1、各系团总支部书记例会由团委书记负责主持,团委干事负责记录,每月一次,时间为月初的第一个星期二下午2:00。地点:团委办公室(未设团总支部书记的由指定负责人代替,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会议内容为汇报上一个月各系团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了解广大团员的思想动态,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共同商议解决。
3、团委按照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及时将上情下达,并对下一个月的工作做出安排
二、团委学生干部例会制度
1、团委学生干部例会由团委江洋老师主持,学生团委办公室负责记录,团委书记参加并进行总结。每半个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和第三个星期的周二中午12:00,地点:团委办公室。
2、参会人员为院学生会部长级以上人员、团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广播站站长、艺术团团长、社团联合会主席,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大学生体育协会会长。(团委办公室指定记录员1人)
3、会议内容为各部总结上半个月的工作,并真实的将遇到的问题反映出来,共同研究解决。研究和布置下半个月的工作。
三、各班团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由各系团总支具体安排,每月一次,各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做好会议记录。
四、例会要求
1、例会必须严格考勤,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能让别人代请假。
2、无故两次不参加例会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将进行纪律处分。
3、会议要准备充分,讲求效率,严肃会场秩序。
4、要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5、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后应及时到记录人员处了解会议内容。
6、为了加强团委部门的内部建设,例会将适时进行时事热点议题的理论学习和讨论。
7、各部门需召开部门会议,传达例会内容,落实安排本部门的工作。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团委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51cc委员会
200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