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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党建有声|坚持所有权,保障承包权,用活经营权
 

学习理论最有效的办法是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读强记,常学常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习近平

朗读者:

屈子熙,男,中共预备党员,现任经济管理学院2020级国贸一班班长职务。

这是习近平同志在安徽凤阳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坚持所有权,保障承包权,用活经营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党中央对深化农村改革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主持召开了二十三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其中直接涉及农村改革议题的就有八次。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些重大试点已在全国铺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把农村改革推向前进,为农村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不能动摇。这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有实实在在的政策要求,就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实现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保证,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我在二〇一三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

这是我国农村改革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更好坚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好保障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天下之势,以渐而成;天下之事,以积而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件大事,必须审慎稳妥推进。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难以建成现代农业。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改变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需要时间和条件,不可操之过急,很多问题要放在历史大进程中审视,一时看不清的不要急着去动。

我多次强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农民的土地不要随便动。农民失去土地,如果在城镇待不住,就容易引发大问题。这在历史上是有过深刻教训的。这是大历史,不是一时一刻可以看明白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深化农村改革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当前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二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三是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为农服务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四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撑保护制度。五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六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信息员:李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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