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规范使用<高校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的通知》(工委组织部函﹝2019﹞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现就认真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会议记录要全面完整。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其中会议内容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实事求是的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记录内容要符合发言者的原意,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
二、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安排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知识、字迹工整、有较好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作为党组织会议的记录人员。记录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存工作。
三、定期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党组织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定期自查,督促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记录人员要进行帮助教育。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
根据以上要求,请各基层党组织将“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大讨论工作会议记录”和“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记录”于3月29日前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151cc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