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为扎实做好2019年度发展党员工作, 现就上报2019年度(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在2019年5月底前吸收为预备党员的重点发展对象(含教工)。
2.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3.发展党员计划数与实际发展数之间的上下浮动比例控制在30%以内(报送对象数较分配名额上浮30%)。
二、工作要求及报送程序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发展程序和工作纪律,要全面分析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保证发展党员数量稳定、结构优化,发展计划和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必须经过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提出、党总支审查、学校党委审定的程序,并做好会议记录。发展对象初步人选确定后,将《2019年度(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名单》、《学生成绩档案表》、《2019年度(上半年)拟发展学生党员考试成绩情况核查说明表》、《2019年度(上半年)发展教工党员计划名单》以及个人(教工)现实表现等材料于2019年3月29日前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并发至电子邮箱:513447902@qq.com。
附件:《2019年度(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名单》
《2019年度(上半年)发展教工党员计划名单》
《2019年度(上半年)拟发展学生党员考试成绩情况核查说明表》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151cc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