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全院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在全面顺利地完成本学期各项任务的同时,安排下学期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1、单位总结。各系(部、室)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讨论,集思广益进行全面总结,要按学院原计划要求于12月25日形成各自的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交教务处。
2、教师个人总结。期末交本单位。各单位建立教师教学档案进行归档保管。
3、教务处完成全院教学工作总结交学院,并印发各单位。
二、整理收集各类教学等相关材料。
各教学系(部、室)要把反映本单位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状况的素材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1、《班务日志》、《系务日志》、《教学会议、活动记录》、本单位《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师授课日志》、实习及其他教学活动单项总结。
2、本单位师生获学院奖励、处罚及本单位优、先、模等材料。
3、学生各类成绩单。
4、本单位制定的教学管理制度、规定。
5、其他能反映本单位教学工作及其管理工作过程、水平、效果的写实性材料。
三、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及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要求学生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各单位应当以抓考风为突破口抓学风建设。
2、各单位督促指导教师规范做好课程考试及成绩评定工作。
①课程考试前将学生点名册交本单位,平时成绩(考试课占总成绩的30%,考查课占60%)单、因缺课超限等原因被停考学生名单各一式两份交各系,各系再交教务处一份。
②按学院规定做好考试命题工作,试卷印制工作。
③必须认真参加期末监考,无极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④要求教师必须认真、规范进行阅卷,公平、公正核分。一般3日内完成任务,并将试卷、试卷分析、成绩单(一式两份)交本系秘书,经系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所有教师(包括专兼职教师)必须在放假前完成阅卷及成绩评定任务。最后一科须在2009年1月17日16:30前上交所有材料。
四、下学期工作安排
1、明确下学期教学任务。各单位必须按教学计划确定教学任务,安排任课(主讲)教师。凡需调整教学计划必须经教务处长审核、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2、择优聘用兼职教师。各单位要按学院要求学历、职称等标准择优聘用兼职教师。由教务处长进行资格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人事处备案,否则无效。
3、行政人员一般不得兼课。系主任兼课一般不得超周6学时。
4、专职专任教师授课周学时限额。公共基础课周学时上限18学时,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上限12学时。兼职教师一般也不超过20学时。
5、下学期各专业学生使用教材(包括名称、出版社、编著者、使用年级专业、订购数量)于12月24日交教务处。
6、关于本学期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问题的处理。05、06、07级实行学年制,成绩不及格要在下学期初补考,其中包括这三届学生中缓考及被停考的学生也可参加补考。08级因实行学分制,取消补考,而跟下一年级重修并参加考试。
7、各单位通知并组织全体青年教师(包括系秘书)参加培训。时间为2009年2月28日、3月1日两天。
特此通知。